DAO的問題和思考:治理挑戰與應對之道

儘管擁有振奮人心的願景和先進的組織理念,過去幾年去中心化自治組織(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,DAO)的治理實踐卻充滿挑戰。許多組織雖然以DAO命名,但其去中心化的程度參差不齊。那麼,當前DAO治理過程中面臨哪些挑戰,又有什麼應對辦法?

事與願違:逐漸顯現的治理困境

(1)決策權中心化趨勢。許多研究發現,DAO社區的發展呈現出寡頭趨勢,隨時間推移,投票權和社區治理權重新回到了少數人手中。從代幣分佈上看,DAO中的治理代幣正逐漸被少數“鯨魚”(Whales)——那些持有大量代幣、在決策中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個人或機構,以及某些投票者聯盟(Voter Coalition)控制[1],因而產生投票結果被少數人操控的風險。在組織結構上,DAO成員在提案管理權限上形成不同等級[2],一些象徵著權力中心的機構逐漸建立起來,如委員會(Committee)、中央理事會(Central Council)[3]。這雖然有助於提升管理效率,但也帶來了權力過度集中的風險,使得保證權力核心的決策透明度和外部監督有效性成為新的挑戰。

(2)選民冷漠和較短的生命週期。治理過程中的低參與率是DAO面臨的最嚴峻問題之一,儘管成員被賦予參與治理和決策的權利,絕大多數成員並沒有參與提案審議和投票過程[4],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員表現消極[5]。 此外,多數DAO的生命週期很短[6],根據Rikken等對1,635個DAO的統計數據[7], 如果以6個月沒有新提案作為DAO解體的標誌,其平均存活時間僅為18個月。因此,如何設計有效的激勵機制,以提升成員的參與率,進而實現組織的可持續發展,成為DAO治理者面臨的重要難題。

(3)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。無論是從個人還是組織角度,DAO都需要權衡商業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潛在矛盾。在DAO中,許多成員只關心短期商業回報,而不關注組織治理,導致“搭便車”(Free Rider)問題頻現,這與擁有長期願景的DAO建設者之間存在衝突。正如PandaDAO的創始人在反思社區失敗時所坦言:「在治理機制尚未完善的情況下,社區吸納了過多價值觀和利益目標各異的成員,不僅有開發者,還有許多以投機為目的的Token和NFT交易者,最終使得社區的發展偏離了最初的方向。」[8]

從組織層面看,若追求生產效率和商業價值增長,可能需要集中化的權力結構,以提高組織的決策和運作效率;而強調公共利益則需民主化的組織結構和決策機制,確保成員平等參與和信息透明,但這又可能導致決策過程緩慢。因此,DAO需在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動態平衡,通過合理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,實現生產效率、商業價值增長和公共利益維護的協調統一。

破局之道:實現可持續治理的策略

整體而言,DAO仍處於其成長期和探索期,在不斷試錯中前行。為應對決策中心化趨勢帶來的治理問題,投票機制被重新設計。 在“一幣一票”(One Token One Vote, 1T1V)的基礎上,提出了多種新型的加權投票模式,典型代表有二次方投票(Quadratic Voting)、法定人數投票(Quorum Voting)、基於聲譽的投票(Reputation-based Voting)等[9]。此外,為了提升成員的參與度,許多經濟激勵和分配的治理模型也被提出和實踐,例如,DAO 通常會通過賞金、權益池、獎勵、小費和僱傭合同間接地將代幣重新分配給成員和更廣泛的社區。然而,即使用戶被重新賦權,仍然難以保證所有人都參與每項決策。因此,許多DAO開始實施委託投票(Delegation Voting),在這種機制下,成員可以直接投票,也可以將投票權委託給自己信任的成員,這被視為DAO對於流動性民主(Liquid Democracy)的最新實踐。

然而,也需要意識到,僅憑改進投票機制並不足以解決 DAO 的治理問題。在DAO的決策過程中,確保決策溝通與協商的有效性是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挑戰。實際上,相較於傳統組織,DAO的決策權分散於不同成員之間,因此提升成員間的溝通機制顯得尤為重要,並且有望為DAO帶來更可觀的組織收益。具體來說,提升成員溝通機制的實踐方向至少涵蓋三個層面:增強決策溝通中解決衝突的能力、保證成員溝通過程的平等性、提高溝通協商的品質與效率。通過圍繞社區提案展開的公開討論,DAO成員能夠共享資訊、交流意見、凝聚共識,進而形成社區規範(Social Norms)和集體價值觀[10],以實現DAO社區的可持續發展。

寫在最後:對DAO的審視和反思

DAO承載著人類對於更好組織形態的最新期望和想像,它直擊人類傳統協作方式的問題和痛點,有望對組織治理機制進行革新。然而,顯而易見的是,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鴻溝,在可預見的將來,DAO達成其組織目標的過程不會一帆風順,甚至有可能衍生出新的問題。

這種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並非DAO獨有,而是貫穿整個組織演化史的一種普遍現象。無論技術如何進步,組織面臨的根本問題始終在於如何實現和維持有效治理。如果治理機制不能從根本上改進,青色組織的理念[11]或許僅僅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想,任何諸如平等、自由、民主之類的普世價值,都有可能淪為概念上的陷阱。此外,歷史經驗一再表明,組織早期的願景往往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出現偏差,例如,社交媒體從開放互聯演變為平台壟斷,開源社區被商業資本所掌控,非營利組織走向商業化,諸如此類的案例屢見不鮮,似乎組織的發展始終經不起時間的考驗。

因此,我們必須承認,任何組織設計都並非完美,治理過程中的權衡與抉擇才是組織應對可持續發展挑戰的關鍵[12]。不同組織形態各有利弊,彼此之間是共存關係而非相互取代。如果將去中心化和自治程度視作光譜,歷史上的各類組織,以及同一組織的不同發展階段,都處於這一光譜的不同位置上。所以,DAO並非解決所有組織治理問題的終極答案,相比追求建立一個完美的DAO,我們更應該思考和探索一些實際問題:在何種情況下需要以DAO的方式組織人員?DAO的邊界究竟在何處?在DAO中,哪些決策適合“集思廣益”,哪些又需要“一錘定音”?儘管這些問題可能沒有標準答案,真正的DAO或許也從來無法在現實世界中實現,但理想主義者可以欣慰的是,DAO所追求的核心價值觀,才是推動人類組織形態持續優化的真正動力源泉。

參考文獻:

[1] Sun X, Chen X, Stasinakis C, et al. Voter Coalitions in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(DAO): Evidence from MakerDAO1 2[J]. 2022.

[2] Understanding Discourse Trust Levels

[3] Alawadi A, Kakabadse N, Kakabadse A, et al.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(DAOs): Stewardship talks but agency walks[J].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, 2024, 178: 114672.

[4] Liu X. The Illusion of Democracy? An Empirical Study of DAO Governance and Voting Behavior[J]. SSRN Electronic Journal, 2023.

[5] Bellavitis C, Fisch C, Momtaz P P. The rise of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(DAOs): a first empirical glimpse[J]. Venture Capital, 2023, 25(2): 187-203.

[6] Peña-Calvin A, Arroyo J, Schwartz A, et al. Concentration of Power and Participation in Online Governance: the Ecosystem of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[C]//Companion Proceedings of the ACM on Web Conference 2024. 2024: 927-930.

[7] Rikken O, Janssen M, Kwee Z. The ins and outs of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(DAOs) unraveling the definitions, characteristics, and emerging developments of DAOs[J]. Blockchain: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, 2023, 4(3): 100143.

[8] 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g3ODc0MzQ3Mg==&mid=2247487928&idx=1&sn=b2834336e32b6527bbc121bf1735a280

[9] Voting Mechanisms in DAO

[10] Ellinger E W, Gregory R W, Mini T, et al. Skin in the game: The transformational potential of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[J]. MIS Quarterly, 2023, 48(1): 245-272.

[11] Laloux F. Reinventing organizations: An illustrated invitation to join the conversation on next-stage organizations[M]. Nelson Parker, 2016.

[12] 周雪光. 組織社會學十講[M].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, 2003.

在此感謝InnoHK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實驗室(AIFT)對本文的支持。
(AIFT竭力但不能保證內容之準確和可靠,亦不會承擔因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。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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